同岗位职工工资有差异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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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主持人:我公司为劳务派遣企业,有部分被派遣劳动者,原来是一单位下属集体企业职工。2003年集体企业改制后予以注销,这部分职工也得到了相应的经济补偿。改制后的企业本着照顾这些职工的原则,留用了他们,但工资与其一般职工有差异。2008年初,企业委托我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对这部分职工进行管理,分别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书》,工资仍沿袭以前的标准。现在他们要求享受与该企业职工同等的工龄津贴、补贴等待遇。请问他们的主张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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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工工资 企业职工 岗位 劳务派遣 集体企业 经济补偿 劳动者 改制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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