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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失业保险费减半征缴
摘    要:郑州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近日出台《关于发挥失业保险积极作用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实施办法》,在保障失业保险待遇正常支付的前提下,从2009年4月至12月,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参保缴费的所有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由原来的3%降低至1.5%,降幅为50%。2010年1月失业保险费率自动恢复到原来的3%。

关 键 词:失业保险费  郑州市  劳动保障局  征缴  失业保险待遇  保险费率  企业负担  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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