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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新农合“区统”变“市统”
摘    要:《杭州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未参加本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或异地医疗保险的杭州市区农村户籍居民,因建设征地和撤村建居后的市区农转非人员,以及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市区城镇非从业人员都可以参加新衣合。办法规定: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主管全市的新农合工作,杭州市区作为一个统筹地区,统一新农合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2009年度筹资标准为360元,其中农村居民(含农转非人员)个人缴纳100元,市补助100元(含国家、省补贴),区、街道(镇)补助160元。

关 键 词:杭州市区  农村合作医疗  基本医疗保险  农转非人员  法定劳动年龄  劳动保障部门  农村居民  撤村建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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