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劳务派遣应慎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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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圣谡.逆向劳务派遣应慎行[J].中国社会保障,2009(3):6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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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圣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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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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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王某毕业于某职业技术学校基建专业,于1998年1月9日进入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公司订立了为期10年的劳动合同,岗位为技术员,月工资为1500元。2008年1月1日,公司通知王某,称为提高生产效率和理顺劳动关系,由某人才市场与其订立劳动合同,但岗位、薪资福利等均不变,并要求王某必须于1月7日前和人才市场订立劳动合同,否则公司将为其办理离职手续。王某认为,自己在单位一直兢兢业业地工作,没犯什么错误,单位将自己转为劳务派遣工是不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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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务派遣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逆向 职业技术学校 劳动合同 人才市场 劳动关系 生产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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