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善后不能让企业肇事逃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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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勇.污染善后不能让企业肇事逃逸[J].经济研究参考,201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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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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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事故引发水污染,治污投入会有多大?近日召开的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题会议上,给出了具体数字:2005年11月,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污染物流入第二松花江,造成重大水污染事件。5年来,国家为此累计投入治污资金78.4亿元。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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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松花江流域 水污染事故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石化公司 企业 污染事件 具体数 第二松花江 污染物 水污染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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