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集体所有权的演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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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俊贤.论集体所有权的演进[J].理论观察,2006,16(5):99-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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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俊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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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委党校,内蒙古,鄂尔多斯,0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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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物权法(草案)》采用了传统的所有权类型三分法,规定了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这样的立法设计,虽然与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相一致,也符合深受我国传统概念熏陶的公民的法律意识。但是,许多学者对此提出反对意见,对这一争论,应首先通过对集体所有权的历史演进的考察来清晰对集体所有权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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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权法 集体所有权 历史演进 |
文章编号: | 1009-2234(2006)05-0099-03 |
收稿时间: | 2006-07-24 |
修稿时间: | 2006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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