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顺关系 重创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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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义兵.理顺关系 重创机制[J].中国经济信息,199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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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义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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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体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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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下半年以及明年的企业改革要推进一些资不抵债的国有企业依法破产。企业破产是企业法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法院根据债权人或债务人(企业法人)的申请,终止企业法人资格,对其法人财产强制清算,以保障债权人或债务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程序。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是企业破产的条件;债权人或债务人(企业法人)的申请是破产得以发生的动因;法院是这一民事法律程序的执行主体;保护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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