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资产产权的界定与运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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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风岸.论国有资产产权的界定与运作[J].辽宁经济,19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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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风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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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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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创建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问题是明确国有资产的产权关系及其如何运作,这将关系到国有大中型企业能否真正成为“四自”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关系到企业的改革能否最后取得成功。这似乎已经不是一个最新的话题,但尽管如此,笔者仍然感到,对这个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 一、国有资产的产权代表应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在界定国有资产产权关系中,关键是正确确定国有资产的代表。这是一个难度较大的问题,解决得不好,就会出现两种趋向:一是产权关系仍不能理顺,继续存在多方插手,政企不分的状况,不利于企业机制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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