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股份制激发经营主体的内在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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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建平,张明,许新.实行股份制激发经营主体的内在活力[J].建筑管理现代化,19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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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建平 张明 许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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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常熟市委
(吴建平,张明),江苏常熟市委(许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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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常熟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以组建股份制为突破口,积极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激发经营主体的内在活力,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中取得了明显的综合优势。 (一)主要做法 该公司主要做法是: 1.理顺领导体制。有限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由各个股东单位委派人员组成了董事会和监事会。_董事会依法作出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决策,聘任总经理,并组成生产行政班子,负责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监事会的职能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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