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调价公式法”在水电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应用及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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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亚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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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株洲施工局,湖南株洲412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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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下半年以来,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和国内基本建设投资额的持续高速增长等影响,用于建筑工程中的钢材、水泥、油料、砂石骨料等材料价格成倍增长,使承包人价格风险加大,资金紧缺。若承包人得不到合理的价格调整,会给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为此,依据土木工程FIDIC施工合同条件70.7款,按照已实施工程实际每季度构成工程成本各因素的权重系数与物价局发布的各季度物价指数计算出每季度价格调整金额,经世行官员、发包人、监理、承包人长达一年时间的讨论达成了一致意见。由以上问题也显示出我国建筑承包业界在选择成本因子品种和事先在合同中固定其系数进行价格调整对物价指数适用性的鉴定方面尚待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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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调价公式法 合同管理 水电工程 |
收稿时间: | 2006-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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