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虚收虚付正确贯彻纳税与实现自身经济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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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交进.压缩虚收虚付正确贯彻纳税与实现自身经济利益[J].广西农村金融研究,19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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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交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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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象州营业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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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象州营业所,从八四年年终结算的帐表数反映来看,总收入中561科目的利息收入16610.70元,总支出中付给560科目利息为18451.67元,营业所不但没有收到信用社的利息,反而要实际付给信用社利息1838.97万元,因此形成了营业所虚收16612.70元,不应该缴纳的虚收数税金为830.64元。营业所无形地受到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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