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作出“五不准”规定 全面落实惠农补贴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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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毕卫友,周光兴.灌南县作出“五不准”规定 全面落实惠农补贴政策[J].农村财政与财务,2009(3):4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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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毕卫友 周光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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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灌南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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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涉农补贴项目的不断增加,补贴资金数额越来越大,为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农民手中,灌南县财政局进一步作出“五不准”规定,即:一、不准各部门、各单位擅自调整补贴计算依据和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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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补贴政策 灌南县 补贴项目 资金数额 补贴资金 补贴标准 财政局 农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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