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新形式下发展农民协会的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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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中青,崔德芹.谈新形式下发展农民协会的必要性[J].集团经济研究,2006(33):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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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中青 崔德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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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由于历史等各个方面的原因,使我国的人口绝大部分分布在落后的农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实行联产承包的经营体制,农民获得了生产经营的自主权,激发了生产积极性.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农村这种千家万户分散的小生产方式,与竞争日益激烈的大市场的矛盾日益突出.约2亿左右农户由于各自分散经营,规模小、技术落后、信息不灵、抵御风险能力薄弱,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因此,需要一座桥梁,使处于小农经济状态下的农民,尽快富裕起来!这座桥梁就是农民群众组织.这个组织就像工人的"工会"、妇女的"妇联"、青年人的"共青团"一样.这是一种群众组织.这个组织叫做什么,是无关紧要的,可以叫做"农会"、"农业协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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