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用“二次法”选举村委会 |
| |
引用本文: | 熊伟.应该用“二次法”选举村委会[J].乡镇论坛,2010(10):11-11. |
| |
作者姓名: | 熊伟 |
| |
摘 要: | “二次法”选举村民委员会,即在村民委员会选举时,召开两次选民大会选举村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代表、推荐村党支部候选人、确定村民委员会人数;第二次会议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或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
关 键 词: | 村民委员会选举 村委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 小组成员 第一次会议 村民代表 村党支部 民主理财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