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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已到期另行发包合法理
引用本文:郭丛生,张建海.承包土地已到期另行发包合法理[J].乡镇论坛,2010(13):36-36.
作者姓名:郭丛生  张建海
摘    要:山东省邹平县码头镇某村委会管辖的30亩机动地到期以后,原承包户种上了小麦,以小麦还未成熟为由,想继续种地。而村“两委”因办公开支和为群众垫付水费等问题,急需资金。就想将到期机动地另行发包出去,为此,双方产生纠纷争议。

关 键 词:承包土地  发包  法理  “两委”  机动地  村委会  邹平县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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