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已到期另行发包合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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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丛生,张建海.承包土地已到期另行发包合法理[J].乡镇论坛,2010(13):3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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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丛生 张建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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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山东省邹平县码头镇某村委会管辖的30亩机动地到期以后,原承包户种上了小麦,以小麦还未成熟为由,想继续种地。而村“两委”因办公开支和为群众垫付水费等问题,急需资金。就想将到期机动地另行发包出去,为此,双方产生纠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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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承包土地 发包 法理 “两委” 机动地 村委会 邹平县 山东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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