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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给你后悔权,你会使用吗?
引用本文:商茂.消费者——给你后悔权,你会使用吗?[J].中国商贸:销售与市场营销培训,2014(1):34-34.
作者姓名:商茂
摘    要:<正>近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新消法"当中,赋予了消费者一定的"后悔权",有多个新亮点。网购新增后悔权,七日内可无理由退货说法:新消法第二十五条中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

关 键 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经营者  消法  新亮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  无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  退货  精神损害赔偿  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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