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给你后悔权,你会使用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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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商茂.消费者——给你后悔权,你会使用吗?[J].中国商贸:销售与市场营销培训,2014(1):3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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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商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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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近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新消法"当中,赋予了消费者一定的"后悔权",有多个新亮点。网购新增后悔权,七日内可无理由退货说法:新消法第二十五条中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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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经营者 消法 新亮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 无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 退货 精神损害赔偿 表决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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