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供销合作社所有制性质的辨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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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镕
,吴德富.农村供销合作社所有制性质的辨析[J].财贸经济,19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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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镕 吴德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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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村供销合作社恢复了合作商业性质。围绕着合作商业性质是什么所有制,出现了比较激烈的争论。大体上有三种观点:一种说它是“半官半民”的“联合体”,“既是国家商业机构,又是农民群众自己的商业组织”,是国家与农民合作的所有制。第二种是属全民所有制,改革只不过是“增加民办因素”。第三种意见认为,所谓合作商业性质,就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性质。前两种观点在报纸和刊物上已有比较详尽的阐述,而后一种观点还未公开见诸于报刊。本文试图阐明第三种意见,并对某些观点进行辨析,以就教于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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