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范畴亟需加强基础性理论研究 |
| |
作者姓名: | 李秀娜 |
| |
作者单位: | 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北京,100101 |
| |
摘 要: | 20世纪80年代,我国旅游法制建设开始起步并快速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在短时间内初步形成旅游法体系,但目前旅游法规立法层次偏低,法律法规的效力受限.针对这一情况,不少业界专家认为应尽快制定旅游基本法以推动旅游法制建设,然而至今旅游基本法的立法前景仍不明朗.笔者认为,从立法传统上讲,我国的旅游基本法不可能是日本的<观光立国推进基本法>和美国的<美国全国旅游政策法>式的政策昭示类型的法律,如果没有比较成熟的基本理论研究结论支撑,旅游基本法很难出台.
|
关 键 词: | 理论研究 法制建设 旅游方式 基本指导思想 范畴 新方式 法律法规 基本法 旅游法规 合同法律关系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