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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范畴亟需加强基础性理论研究
作者姓名:李秀娜
作者单位: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北京,100101
摘    要:20世纪80年代,我国旅游法制建设开始起步并快速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在短时间内初步形成旅游法体系,但目前旅游法规立法层次偏低,法律法规的效力受限.针对这一情况,不少业界专家认为应尽快制定旅游基本法以推动旅游法制建设,然而至今旅游基本法的立法前景仍不明朗.笔者认为,从立法传统上讲,我国的旅游基本法不可能是日本的<观光立国推进基本法>和美国的<美国全国旅游政策法>式的政策昭示类型的法律,如果没有比较成熟的基本理论研究结论支撑,旅游基本法很难出台.

关 键 词:理论研究  法制建设  旅游方式  基本指导思想  范畴  新方式  法律法规  基本法  旅游法规  合同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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