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结构-关系-主体”视角下农村贫困治理有效实现路径——基于广西15个县45个行政村878户农民调查研究
摘    要:后脱贫贫困治理时代,要实现农村持续脱贫,除了通过外部支持,要发挥好农民的主体作用,锻造基层扶贫项目后续管理模式。基于"结构-关系-主体"的框架,将农村扶贫项目制运作模式归结为:村民自筹+民间理事会型管理模式、村民自筹+经济组织+政府引导型管理模式、党建引领+村委会型管理模式、村民自筹+私人承包型管理模式和社会组织+项目小组型管理模式五种类型。要实现公共扶贫项目有效运营,关键是农民主体性建构的问题,其特征衍生出自主性、创造性、能动性和历史生成性,并受到农民年龄、知识、收入、性别和职业等结构因素制约,这些主体性结构因素失衡将导致扶贫项目可持续发展遭遇困境。为此,需要从主体性框架进行贫困治理研究再规划,因地制宜地运营扶贫项目后续管理模式,通过激活基层内生发展动力,进而夯实发展基础和提供发展机会,保障农村返贫不可持续性,从而真正实现乡村振兴。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