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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正当性分析
作者姓名:杨尚桦  李德华
作者单位:1.天津工业大学法学院;2.天津城建大学经管学院;
摘    要:
<正>近来,部分省市财政部门发文禁止采购人及其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收取投标保证金(包括非招标采购方式的保证金)的做法引起了行业的广泛关注。有观点认为这一做法损害了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利益,也有观点认为这是政府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切实推行"放管服"改革的体现。地方政府部门禁止采购人及其代采购理机构收取投标

关 键 词:投标保证金  放管服  正当性分析  代理机构  财政部门  营商环境  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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