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盆地能源矿产综合勘查开采政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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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步清,王高利,那春光,张文明.鄂尔多斯盆地能源矿产综合勘查开采政策建议[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5(3):2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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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步清 王高利 那春光 张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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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临沂市国土资源局;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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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973项目(2015CB45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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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对鄂尔多斯盆地煤铀、油铀空间共生关系及矿业权叠置现状研究的基础上,根据铀资源查明情况,划分出3类一级规划区块、6类二级规划区块,对各类规划区块提出了具体的勘查开采政策建议,主要包括:(1)在时序上优先开采铀矿;(2)鼓励煤炭、油气企业与铀矿企业合资合作开采煤炭矿业权范围内的铀矿资源,利益共享,风险均担;(3)区内煤炭勘查活动必须同时提交铀矿资源勘查报告,否则对煤炭地质储量不予评审、备案;(4)区内煤炭开采活动应按照《环境保护法》对放射性物质含量进行监测,低于一定的量才允许开采;(5)允许在油气矿业权非开采区重叠设置铀探矿权,在不影响油气勘探开发的前提下,通过签订相关保障安全生产作业协议,允许设置铀采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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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能源矿产 矿业权叠置 综合勘查开采 规划区块 政策建议 鄂尔多斯盆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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