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制止在“工程施工”科目中打埋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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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世昌.要制止在“工程施工”科目中打埋伏[J].上海会计,19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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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世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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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建设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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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利改税以后,有些建筑安装企业故意对“工程施工”科目,挂着不结,在帐面上人为地扩大未完施工余额,使国家的税利受到影响。据了解,帐面上扩大未完施工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企业有意占用国家的税利,抵补生产资金的不足;二是虽已完成了分部分项工程,可以结算并结转工程成本,但由于建设单位投资不足,拖欠工程款,致使施工单位不愿意进行结算,免得垫交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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