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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间文化传承人的知识产权主体地位
作者姓名:李雪瑶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兰州大学2013年“秦惠君与李政道中国大学生见习进修基金”课题:《西北民间文化传承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民间文化作为一种活态文化,以人为载体,民间文化知识产权保护应更加凸显传承人的主体地位,应将传承人的认定和保护看成是民间文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和关键。民间文化的权利保护体系中,必须对传承人所享有的知识产权做出恰当的安排。民间文化保护中应更加注重维护传承人所拥有的衍生性知识产权利益,应采取多元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法,注意克服因制度化带来的不公平问题。

关 键 词:民间文化  传承人  知识产权  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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