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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的几点建议
作者姓名:陈洪波  陈洪涛
作者单位:1. 铁岭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112000
2. 铁岭市农村经济管理办公室,112000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今年7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宣传贯彻和实施落实工作,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应依照法律规定,各负其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

关 键 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合作社法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 落实工作 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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