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参与的法治进路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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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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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哈尔滨150018;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长春1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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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我国农村地区公共文化供求矛盾成因与对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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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代中国正处于社会全面转型期和改革发展的艰巨阶段,法治国家建设不但是政府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必然选择,而且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公民参与作为政治参与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现代民主政治和行政民主发展的重要体现.一、公民参与的法治进路困惑:形式参与与实质参与的断裂公民参与是表达公民自己的需求,实现自己的利益,提供公民自我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在我国的法治国家建设中,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依法治国就是按照广大人民的意志和意愿来治理国家,依法行政也应该是政府(行政机关)按照广大人民的意志和意愿来行政,来进行社会公共管理活动.在现代社会,人民的意志是通过法律和法治来体现与实现的.因此,我国的法治国家建设就要求公民进行政治参与,通过积极有序的参与来表达自身的利益需求和行使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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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参与 公民参与 法治进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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