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侦工作如何应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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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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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佳木斯市前进区检察院,佳木斯15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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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条文逾百条,在证据制度、辩护制度、强制措施、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等方面都有完善。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妥善解决了司法实践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些现实问题,在刑事诉讼中提及尊重和保障人权具有特别的价值。不仅有利于更加充分地体现我国司法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也有利于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更好地遵循和贯彻这一宪法原则。适应了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对于有效地惩罚犯罪、有力地保障人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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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侦工作 刑事诉讼法 修改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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