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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新闻采、写、编中的“兼听则明”原则
引用本文:姚自强.试论新闻采、写、编中的“兼听则明”原则[J].活力,2012(19):136-136.
作者姓名:姚自强
作者单位:绥芬河报社,绥芬河,157300
摘    要:媒体记者常采取一种采访方法,就是只听一家之言,或者只采访适合自己报道取向的材料,然后就作出单一价值取向的"一边倒"新闻报道,这样很难提供给受众客观公正的报道. 那么,我们在应该如何向西方媒体学习,才能进行客观公正的报道呢?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兼听". 一、采访时要兼听 首先,我们媒体从业人员,要树立新闻采写的"平衡意识"(或叫做平衡艺术).这是传媒从业人员应该具备的一项新闻基本功,对每一名编辑、记者或通讯员都特别重要.

关 键 词:采访  写作  编排  兼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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