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新闻采、写、编中的“兼听则明”原则 |
| |
引用本文: | 姚自强.试论新闻采、写、编中的“兼听则明”原则[J].活力,2012(19):136-136. |
| |
作者姓名: | 姚自强 |
| |
作者单位: | 绥芬河报社,绥芬河,157300 |
| |
摘 要: | 媒体记者常采取一种采访方法,就是只听一家之言,或者只采访适合自己报道取向的材料,然后就作出单一价值取向的"一边倒"新闻报道,这样很难提供给受众客观公正的报道.
那么,我们在应该如何向西方媒体学习,才能进行客观公正的报道呢?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兼听".
一、采访时要兼听
首先,我们媒体从业人员,要树立新闻采写的"平衡意识"(或叫做平衡艺术).这是传媒从业人员应该具备的一项新闻基本功,对每一名编辑、记者或通讯员都特别重要.
|
关 键 词: | 采访 写作 编排 兼听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