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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新政”下对土地囤积行为的治理与防范
引用本文:桂正和,蔡军.浅论“新政”下对土地囤积行为的治理与防范[J].上海土地,2006(6):22-25.
作者姓名:桂正和  蔡军
摘    要:2006年5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项措施(“国六条”),随后,中央9部委联合出台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15条具体实施意见(我们故且称之为“新政”)。房地产调控在土地管理方面的措施之一,是针对开发商闲置土地的行为作了强制规定,并明确出招杜绝开发商变相囤积土地。本文拟结合“新政”的施行。对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多途径加大对囤积土地的治理、防范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浅议一孔之见。

关 键 词:土地管理  “新政”  治理  行为  国务院常务会议  住房供应结构  土地市场秩序  房地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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