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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核算管理中的几点疑惑
引用本文:马会智.无形资产核算管理中的几点疑惑[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24):68-68.
作者姓名:马会智
作者单位: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华美综合服务处
摘    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中将无形资产定义为:“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此定义与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的定义基本一致,所不同的是国际会计准则将商誉排除在外,而我国会计准则则包括商誉。但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中,对商誉的会计处理作了规定,也就是说国际会计准则实际上也认为商誉是可以确认的,美国正在修订中的无形资产准则则将商誉作为无形资产的一种。我国《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将无形资产定义为:“特定主体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关 键 词: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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