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贯彻执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情况的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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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梅政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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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转变职能,不折不扣地下放权力原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在职权范围内,把《条例》规定的属于企业的权力全面地放给了企业。在生产经营决策、产品销售和定价、物资采购、资金支配和资产处置、投资决策和基本建设、劳动用工和工资分配、人事管理和机构设置以及进出口等8个方面,落实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例如,在人事管理方面,重点管好大型、特大型企业的党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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