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谨防七大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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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樊其国.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谨防七大风险[J].财务与会计,2014(1):4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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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樊其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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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税桥税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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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40号,以下简称40号公告),从2013年9月1日起服务贸易等对外支付项目将实行税务备案管理制度。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合5万美元)服务贸易等项目下有关外汇资金,仅需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税务备案后即可对外支付,这意味着纳税人只需在完成税务备案手续后,即可持《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到银行办理付汇审核手续,极大地简化了办理程序,减轻了纳税人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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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税务总局 备案手续 服务贸易 国家外汇管理局 风险 管理制度 外汇资金 境内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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