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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修正案(七)》201条的解析
作者姓名:王亮
摘    要:从2009年2月28日起.“偷税”将不再作为一个刑法概念存在。当天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七)》,修订后的《刑法》对第二百零一条关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法律规定中的相关表述方式进行了修改。修订后的《刑法》自当日起施行。

关 键 词:刑法修正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  解析  定罪量刑标准  《刑法》  第七次会议  法律规定  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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