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实施纲要》在人民银行基层行工作中的实践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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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彤芳.论《实施纲要》在人民银行基层行工作中的实践性[J].西部金融,2005(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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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彤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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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平凉市中心支行,甘肃,平凉,74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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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落实<实施纲要>,必须建立健全责任机制
集体领导责任.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是顺利实施<实施纲要>的组织保证.要建立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干部职工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格局.个人领导责任.一是党委(党组)一把手对<实施纲要>贯彻落实过程中应负有的责任;二是分管领导对分管科(股)室负有的主要领导责任;三是科(股)室负责人对所属部门负有的领导责任.管理目标责任.就是在落实<实施纲要>的过程中,采取一定的管理形式,设定一系列落实的内容及要达到的目标(包括长远和近期目标).这是落实<实施纲要>主要的载体和工作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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