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目的论指导下经济法律英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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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金凤.功能目的论指导下经济法律英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为例[J].现代商贸工业,2014(24):197-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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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金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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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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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英汉两种法律语言在具有共性的基础上都有其自身的特点,翻译目的论突破传统的翻译理论关注语言层面的"等值"的束缚,强调目标文本的功能在翻译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从而为经济法律的英译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以《公司法》为例说明在翻译目的论三原则指导下,在翻译经济类法律文献时应特别注意译文在准确严谨、简洁庄重上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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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翻译 目的论 经济法律英译 《公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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