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仲裁的作用及其局限性刍议
引用本文:杨惠玲,李政.仲裁的作用及其局限性刍议[J].陕西省行政学院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6(1):73-74.
作者姓名:杨惠玲  李政
作者单位:[1]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陕西西安710068 [2]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系,陕西西安710063
摘    要:在认识到仲裁是一种具有公正、便捷、高效和低成本等优点的解纷方式的同时,还应当认识到,由于收案范围的制度性限制、人们仲裁意识的相对薄弱以及仲裁机构设置的有限等因素的影响,仲裁的作用也有其一定的局限性。充分发挥我国目前仲裁制度的作用,还需要媒体增大对仲裁知识的宣传力度并提供更加方便的机构设施。

关 键 词:仲裁制度  民事诉讼  法律意识  仲裁法  中国  仲裁机构  受案范围
文章编号:1008-827X(2002)01-0073-02
修稿时间:2001年4月12日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