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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不可“缩水”
引用本文:刘燕.公告期限不可“缩水”[J].中国招标,2009(50):29-30.
作者姓名:刘燕
摘    要:案例 2009年2月1日,某省卫生部门新建的办公大楼装修完毕,欲采购一批价值380万元的木质办公家具装点新楼。经过前期聘请专家对需求的充分论证,该部门对项目的采购需求把握得十分到位,通过市场调研了解价格行情之后,该卫生部门将该项目的采购委托给了当地政府采购中心。

关 键 词:期限  公告  采购需求  政府采购中心  卫生部门  办公大楼  办公家具  价格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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