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增值税转型改革实施后,一些地区反映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不够明确。为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关 键 词:固定资产  进项税额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  增值税进项税额  财政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计划单列市  国家税务局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