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工会经费税前列支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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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禹.谈工会经费税前列支问题[J].中国工会财会,2003(12):1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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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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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赤峰市总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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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工会法》规定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现在工、商企业所纳的税有很多种,而主要的税种为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工会经费税前列支所指的税是所得税。一、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第三条,纳税人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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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会 经费管理 中国 财务管理 税前列支 工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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