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存货期末计量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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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骁,刘汉文.浅析存货期末计量判断[J].大众理财顾问,2003(9):1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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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骁 刘汉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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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空军后勤学院财务系 2. 中国矿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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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会计准则--存货>规定,会计期末,需要重新对存货进行计量.但是如何进行计量判断,并不明确而且仍有一些不足之处,为此,2003年3月17日财政部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通知中进一步明确.那么存货期末计量判断是否有规律可循呢?本文根据企业持有存货的目的不同,可分为用于生产的存货即生产性存货和用于出售的存货即非生产性存货两种情况,进行分析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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