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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篇:经济一体化,三地的共同选择
摘    要:《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附件分别于2003年6月29日和9月29日由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香港签署。《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于2003年10月17日由中央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在澳门签署。至此,内地与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之间,正式建立起了自由贸易关系,标志着内地与港澳的经贸交流与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关 键 词:《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CEPA  中国  澳门  区域经济一体化  自由贸易  零关税  服务贸易  产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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