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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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锦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J].农村财务会计,2003(11):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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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锦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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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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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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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居民身份证法 居民身份证 公民 申请程序 办理程序 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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