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交易性是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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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孔繁军.可交易性是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J].发展研究,2003(12):3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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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孔繁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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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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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股份制的资本组织形式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观点的提出,为一切社会资本平等参与社会化大生产,取得合法的投资收益提供了理论依据。产权制度改革是实现股份制资本组织形式的前提。实现产权的可交易性,促进产权流动,是建立股份制的关键环节,也是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要实现产权的可交易性,需要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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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产权制度 改革 可交易性 股份制 资本组织形式 国有资本管理体制 产权交易 所有制 资本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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