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产“地条钢”企业和“窝点”断电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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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地条钢指所有以废钢铁的原料,经过感应炉等熔化,不能有效地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生产的钢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因其无质量保证,对生产、建筑及人们生活带来了安全隐患,其制品属国家明令淘汰产品,其生产行为也属违法行为。近日,为加大打击生产“地条钢”违法行为力度,切实将取缔非法生产“地条钢”企业和“窝点”的工作落到实处,规范取缔工作程序,严格依法行政,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联合制定并于9月20日发布了《对生产“地条钢”企业和“窝点”断电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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