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创新模式,实行全额申报制工会经费委托税务代征,是工会经费收缴体制的一项重大变革,为了体现和发挥工会在税务代征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我们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确定了“积极参与、主动配合、依靠而不依赖”的原则,经过与地税机关的多次协商,2006年5月制订了《邢台市(市区)工会经费代征管理办法》,该办法经市政府批准印发。《办法》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市区内的工会经费由地税机关采用申报制,实行全额代征。1.全额代征,保障维权。全额代征就是按工资总额的2%代征工会经费。全额代征对税务而言难度大,但是,全额代征既保证了经费上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