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三题 |
| |
作者姓名: | 陆汉民 |
| |
作者单位: | 中共武鸣县委党校,广西武鸣,530100 |
| |
摘 要: | 集体林改已经取得很突出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已流转林地存在合同不规范的"后遗症";政府对公益林的补偿金标准过低,更新性采伐安排不甚合理;农村政府事权和财权进一步失衡。文章主张,按照合同法和中央文件关于"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原则来解决合同不规范的问题;给予管理公益林的农户部分林木收益,灵活安排轮伐机制;对林木产地增加转移支付,严格防范向林农收取任何行政性收费行为反弹。
|
关 键 词: |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遗留问题 公益林 事权 财权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