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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三项改革 深化农村税改
引用本文:朱叶翔,李明.实施三项改革 深化农村税改[J].农村经营管理,2003(9):16-17.
作者姓名:朱叶翔  李明
作者单位:江苏省泰州市委农办 (朱叶翔),江苏省姜堰市委农办(李明)
摘    要:农村税费改革后,江苏省姜堰市娄庄镇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深化了农村税费改革,实行了以“改革村干部工资报酬考核管理办法、改革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农村税费征管办法”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三项改革,保证了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一、精简村组干部,改革工资报酬考核办法1、明确村干部岗位及职数。该镇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各村规模大小、经济总量以及村事务工作的难易程度等综合因素,确定村干部设置比例为村民总数的2‰,每村配备4—7名干部,设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助理、妇女主任、治安(民调民兵)主任等职,在职干部实行交…

关 键 词:农村税费改革  农民负担  农村财务管理  姜堰市  娄庄镇  村干部  工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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