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三项改革 深化农村税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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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叶翔,李明.实施三项改革 深化农村税改[J].农村经营管理,2003(9):1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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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叶翔 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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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泰州市委农办
(朱叶翔),江苏省姜堰市委农办(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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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村税费改革后,江苏省姜堰市娄庄镇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深化了农村税费改革,实行了以“改革村干部工资报酬考核管理办法、改革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农村税费征管办法”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三项改革,保证了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一、精简村组干部,改革工资报酬考核办法1、明确村干部岗位及职数。该镇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各村规模大小、经济总量以及村事务工作的难易程度等综合因素,确定村干部设置比例为村民总数的2‰,每村配备4—7名干部,设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助理、妇女主任、治安(民调民兵)主任等职,在职干部实行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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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税费改革 农民负担 农村财务管理 姜堰市 娄庄镇 村干部 工资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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