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日本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初叶。但农协(农业协同组合)的建立则是在1947年《农业协同组合法》颁布实施之后。农协走到今天,特别是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已经发生了一系列重要的变化,这些变化对于走向市场的中国农村,尤其是方兴未艾的农村合作,有很多值得借鉴之处。相应地,也许会引发对中国农村合作发展道路的反思或者前瞻。一、从综合农协到“综合商社”日本农协的成立,严格讲,不是一个农户组建的结果,而是战后日本政府承命于美国驻日最高统帅部,自上而下推行的结果。既有通过服务农户,解决当时粮食供给短缺等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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