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缫丝绢纺准产证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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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茧丝绸协调(改革、领导)小组、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工商行政管理局、技术监督局、人民银行分行: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茧丝绸协调小组、中国纺织总会关于调整缫丝绢纺加工能力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7]16号)精神,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将《缫丝绢纺准产证制度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一九九八年八月三日缫丝绢纺准产证制度实施办法为保证缫丝、绢纺准产证制度有效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茧丝绸协调小组、中国纺织总会关于调整缫丝绢纺加工能力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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