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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对林业社会化服务需求问题综述
摘    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极大地调动了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积极性,同时相应地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应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文章从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对社会化服务需求着眼,分析了林农在林业政策法规、金融保险、林权抵押贷款及林业科技等方面具体服务需求和现实的差距,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新型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的对策,并对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未来发展空间做了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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