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控股公司叫板金融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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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勇.金融控股公司叫板金融分业[J].上海综合经济,2001(3):3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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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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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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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8年4月6日,花旗公司与旅行者集团宣布合并,标志着在美国本上开创了全能化金融服务之先河,从根本上动摇了传统的金融分业体系。同年5月13日,美国众议院以一票之差通过了《1998年金融服务业法案》。该法案在涉及银行组织结构的条款中,创造了“金融控股公司”(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这一新的法律范畴,而在此之前,美国只有银行控股公司的立法,该法案同时规定,金融控股公司的母公司可以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保险公司,并可以从事全方位的金融业务,取消了这3类不同性质的金融机构限制交叉持股的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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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金融控股公司 金融分业 金融体系 金融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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